根据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<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函[2019]105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4〕31号)相关要求,结合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》和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现将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(第二批)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原则
严格按照《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。具体评审办法请见附件。
二、评选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申请,院(系)按照《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》(2024修订)组织评审(公开答辩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待学院资格审核后通知),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;
2、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,学生处汇总并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;
3、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处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意见,并将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,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。
三、 评选时间安排
1、11月1日前,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填写《吴健雄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》汇总表(附件一),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指定的邮箱报名,待辅导员审核完报名资格后,将发布线下答辩评审通知;
2、在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单后,候选人可通过“网上办事大厅—奖学金—国家奖学金”进行申请,同时提交其他相关电子版、纸质版申请表至各年级辅导员处。国家奖填写格式请严格使用并参照模板。申请时间后续通知。
4、11月4日前院(系)组织评审,评审结果将公示3天。
联系人:姚梦雪、袁昊麟、宋美娜
联系电话: 52098510
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(2024年10月)修订.pdf
吴健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