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17号)和《东南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校通知[2017]273号)等文件精神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我处决定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对吴健雄学院原常务副院长、党总支书记(兼)雷威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审计期间为2015年5 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。
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审计组:张武、卜捷、范本健(注册会计师)
电话:025-52090296、13770795553
电子邮件:sjc@pub.seu.edu.cn
办公地址: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16室
特此公示!
审计处
2019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