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精彩演讲“为什么是‘天理、国法、人情’”

发布者:吴健雄学院 发布时间:2018-10-29 浏览次数:6490

        10月28日晚,享有盛誉的著名法学家、长江学者特聘教授、北京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朱苏力教授为吴院学子带来“为什么是‘天理,国法,人情’”的专题讲座。本次讲座系“2018东南大学新生文化季”系列名家高层演讲活动、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高端系列荣誉活动,同时也是精品文化素质教育课程“大学之道”系列讲座。来自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、法学院等四百余名学子在人文讲座报告厅(教三105)聆听了讲座。

 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朱苏力教授从法律的源头开始讲起,告诉现场的同学们“法”与“律”的区别:“法”为民间而“律”是国法。而后,朱苏力教授将古今执法进行对比,展示了执法的复杂性以及古代的法律智慧。受限于古时的交通和复杂的民情,行政官员需要自行裁量行事来顺应天理。这和如今的执法方案大不相同。随后,朱苏力教授依次向同学们介绍了天理、国法、人情。天理是自然,为政府认定的最基本的规则,如孝顺父母、忠君爱国。国法,朱苏力教授简略概括为“常规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”。何为人情?朱苏力教授引用儒家的实例,分析一个人在小事和大事中不同的判断。譬如子为父隐、大义灭亲。通过引用这些话,让同学们进一步理解了法中的各个成分。在分别介绍了三点概念后,朱苏力教授又向同学们阐释了它们之间的关系:天理高于国法,国法高于人情。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标准,这些是法律不会规定的,但最终都不能违反天理。同时,这其中还蕴含天理和人情的冲突、天理和国法的冲突。朱苏力教授以于欢一案进一步剖析,让同学们明白法律人在案件中应看透本质,通天理、懂人情,在生活中学习生活之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东南大学法学院汪进元教授在讲座的最后,对朱苏力教授的讲座进行了总结,也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朱苏力教授的讲座幽默风趣,强烈地激发了同学们的兴趣和引发了他们的思考。针对同学们的踊跃提问,朱苏力教授也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。

        朱苏力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。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,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国务院学位办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,第五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。朱苏力教授是我国享有盛誉的著名法学家。他留学美国多年,是我国法学界最具代表的学者之一。朱苏力教授的演讲和答问激情飞扬、风趣幽默,资料丰富、论证有力,能极大地开阔师生的视野,每次讲座都能赢得全场听众数次掌声。朱苏力教授的演讲每次都能引起大家的思索,堪称法学与社会学精神盛宴!

  

(文:王为轩 图:许若彤)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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