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的评审要求,按照学校及学院的评奖规定及细则,我院在2017年教育基金会春季奖学金评审中参照以下原则进行相关评审:
1.2016年9月-2017年6月为同一个评审学年,评审中2014、2015级参考成绩为上一学年成绩(即2015-2016学年成绩),2016级参考成绩为上学期成绩(即2016-2017-1、2学期);
2.上一学年(上一学期)所有必修课成绩均首修通过;
3.同一学年内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的此次不再参评;
4.同一学年内不能重复获得校教育基金会奖励或资助;
5.2014级同学要求竞赛及科研成果中至少含有学科竞赛省级奖项;2015级同学要求竞赛及科研成果中至少含有学科竞赛校级奖项;
6.对于有生源地要求的奖助学金,从符合生源要求的学生中择优评选,可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。
经本人申请,学院评审,现将此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7年4月14-17日。在此期间,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电话:52090996,52090997。
本次公示名单中的同学,请于4月16日前对照公示的奖项进行个人信息门户对应奖项的申请,并将纸质版于4月16日前送交金智楼513学院办公室。
注意事项:
所提交的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》和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》一律从系统中导出word格式后打印,表格总共三页,第2、3页需正反打印,表格格式不得变动,照片请务必贴好,表格正反面都需要本人签字。
吴健雄学院2017年教育基金会春季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公示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