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健雄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7年校长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

发布者:吴健雄学院 发布时间:2017-09-21 浏览次数:1660

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评定原则

各院(系)严格按照《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
二、 评选程序

1、我院名额分配:国家奖6人,国家励志奖学金15人,校长奖为14-16级在籍人数的3%
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-2018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;

3、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申请,院(系)组织评审,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;

4、各院(系)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,学生处汇总并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;

5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,报送教育部;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。

三、 评选时间安排

1、国家奖和励志奖申请,个人在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,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至各年级辅导员处。国家奖填写格式请严格使用并参照模板。申请时间为201792420:00前;校长奖无需在学工系统中申请,电子申请表请于201792420:00提交各自辅导员处。

2、院(系)组织评审,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。

联系人:钟辉、纪静、李鑫

联系电话:5209099652090997

附件一: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.pdf

附件二: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.pdf

附件四-1: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

附件四-2: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填写模板).doc

附件五: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.doc

附件七: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.doc

填表注意事项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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