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本科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6-08-30 浏览次数:672

    根据《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》之规定,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(不含2016级新生),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,申请额度:1415级最高为8000元,1213级最高为6000元;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15日。具体规定如下:

1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于201699日前,通过“校园信息门户——资助服务——学费缓缴”申请缓缴。

1)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的学生;

2)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;

3)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;

4)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(附当地提供的重大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证明材料,并提交《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》经院系确认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,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);

5)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(提交《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》经院系确认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,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)。

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,若影响其选课及其他教学活动的,按《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2条件(1)(2)(3)学生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,只需要在学工系统申请,4)(5)务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。

3、院系于2016912日上午10:00前将(4)(5)纸质材料交学生资助中心邹琳老师处,并在912日前在老学工系统中审核完毕。

4、流程:学生申请——辅导员审核——院系审核——学校审核。

  

附件: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(老生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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